這次生病,除了讓我對生活有了新的感受外
更學到了一個深刻的教訓--保險
我的父母並沒有為我們買過什麼保險,而這也是我大學四年級那次的車禍後我才知道的
在姐姐生瓜瓜的時候,看到他們為了自己的小孩買了保險
那實我也考慮似乎該幫自己買個保險
不過後來父母其實很反對這件事情
於是保險就停掉了
結婚後,電視常常報導勞保、健保會倒掉
我問老公我是不是也該去買個保險,不然如果哪天健保沒有了我要怎麼辦
所幸又找了先前的保險員替自己買了醫療險和癌症險
我們在今年的7/30那天簽約
過大概2個星期後,我發現右邊乳房好像有硬塊
那時候覺得可能是生理期乳房都會腫脹
但是生理期結束他並沒有消退
反而更明顯一個硬塊在那裡
最後8/24在長庚掛號就診
8/31到醫院聽報告確定是乳癌
這時跟保險公司講,他只回我要退保我的保險不會理賠而且必須要退掉
這時候我才知道......我的保險員並沒有很專業
不管他做了多少年的保險業務
現在一切都沒有用
1. 7/30那天我們雖然簽約了,但其實保險有個時效性,儘管他第一個月有收你保費,但是這30天內你不可以生病,30天內只要你去看醫生,以你去掛號那天為準,他就視同你是知道自己生病,不理賠,醫療險30天等待期,癌症險90天等待期
2. 那時候我的保險業務員只跟我說簽約的當天晚上12點就生效,但其實生效的只有意外險
3. 不管保險員當時怎麼講的,最後是以合約為準(而且他也不管你當天是不是有看到合約,我當天就只有兩張紙給我簽名和印存摺影本跟要印張而已)
4. 保險公司最後就是,一知道你生病,馬上告訴你你的合約是沒有效力的(就算你在簽約前真的健健康康也沒有用,不要忘記那30天和90天的規定)
所以總結最後
1. 其實每個人多少都該幫自己趕快買個醫療險(至少要有實支實付)
2. 請清楚看自己的保單,最好是讓保險業務員一條一條陪你看陪你讀
3. 買醫療險的人30天內請不要去看醫生(我只能這樣寫了)90天內不要得癌症
我真的不懂,為什麼那30天和90天內不承保卻要收保費,那感覺真的像是你租車位那30或90天內收費但不能停車位一樣
(為什麼不是簽約後30或是90天後才開始收費並且生效?)
也難怪,要詐領保險費的人,都是拿意外險的
為什麼不是意外險有等待期呢?生病又不能控制,但是意外真的很容易人為啊???
我真的好需要有人幫我解惑啊